2014-08-25 10:41:56
请问专家:询价采购在发出询价函给供应商,由供应商一次报价后,是否就按此来确定供应商,而不需要各供应商到采购人单位来报价呢?
答:可以,但必须有标准流程,按政府采购法,比价应在发出后,要求供应商密封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。由二人进行管理保管,过时拒收。在报价时间截止后,要举行公开仪式,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进行公开报价。
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货商(一般至少三家)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。关键是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,每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,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,不得同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。没有规定需现场报价,规范上应采取密封信件,统一截止时间后公开开封仪式,以示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