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1-05 16:03:56
请问专家:财政资金采购的医疗设备,在合同里是不是应规定有质保金条款?我们医院设备科长说财政资金是一次性支付,要赶支付进度,所以设备科的合同里没有质保金条款。这样可以吗?谢谢!
答:设备验收合格并不代表使用也合格,所以必须扣除设备质保金,主要是考虑购买方的消费者权益,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设备质保金一般执行比例为10%—15%。所以,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,设备质保金一般不能在合同中除去。至于财政资金采购能否这样,得看当地有无特殊的规定。因此,财政资金采购设备可以全额财政资金付款,另外让供应商交质保金来操作就不会影响财政资金进度。